“尊老爱幼”就是中华传统美德其中之一,养老院的存在价值,则是“尊老、敬老、爱老”的具体体现形式。养老院内居住的老年人,一般情况下分为两种:一种是五保老人,也就是政府集中供养的老人。一种是社会老人,也就是身患疾病,家人无专业能力照顾或家中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。这些老年人需要一个这样的场所来承载他们的晚年生活,给社会和家庭减少负担。
建设养老院是国家对老年人的关心,属于民生工程。
建设养老院的社会效益不要体现在以下多个方面:
一是老年人有了依靠,减少了寂寞,有利于延长寿命。
二是解决了老年人的子女的后顾之忧,有利于其子女更安心生产一线、本职岗位工作。
三是把老年人集中到一起,他们有很多共同语言可以交流、乐意交流、快乐交流,有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,提升平均寿命。
四是对老年人的过去含有肯定因素,对老年人的现在是一种精神安慰,有利于提升社会生活幸福指数,推动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。